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园区)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6〕158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总体计划安排,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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